内容摘要:在中央地方的统筹协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可复制可推广”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处理,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的对标等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还存在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关键词:上海;试验区;制度;复制;国际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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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地方的统筹协调,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可复制可推广”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协调处理,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的对标等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还存在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建议上海自贸试验区下一步充分依托浦东新区作为一个完整行政区域的优势,探索建立一套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汇兑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为全国深化改革开放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自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走过两年多的历程。目前,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改革探索不断取得新突破,对标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的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一批立足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不断形成,浦东新区作为一级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改革举措不断取得新进展,提高经济领域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新一轮改革开放具有引领意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这一特性决定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必须在诸多领域先行先试,承担“制度闯关”的艰巨任务,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在国家层面全面深化改革助力。两年多来,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三方面的制度创新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一是深化完善负面清单。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全国首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有190条;2014年6月修订出台2014版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减少至139条,提高了开放度和透明度。2015年,国家明确4个自贸试验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进一步减少至122条。
二是改革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自贸试验区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境外投资也改为备案。这两项工作从自贸试验区成立伊始就开始实施,效果显著。截至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新设外资企业超过5000家,投资总额达800亿美元。对境外投资共计628个项目,其中86个为增资项目,表明境外投资运转良好。
三是落实扩大开放措施。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两年来,国家先后批准了两批、共54项扩大开放措施,其中服务业37项、制造业17项。目前所有扩大开放措施均已可实施,已有超过1100个项目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