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学 >> 滚动新闻
浙江将执行新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长幅度接近13%
2015年09月25日 14: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岳德亮 字号

内容摘要: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一档调整为1860元。

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浙江省;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

作者简介:

  新华网杭州9月25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最高一档调整为1860元。

  从2015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将执行新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调整后,各档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幅度接近13%。

  现行的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是自去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四档。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目前调节企业分配的两种主要手段之一。从1994年开始至今,浙江省已经15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张文齐)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