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电信业改革的深入,竞争会不断加剧,诸如“流量过期清零”以及漫游费、增值费等霸王性条款会渐渐消失在电信业历史舞台中,电信业改革任重而道远,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自己的“54元”套餐。
关键词:电信业改革;电信行业;社会资本;电信业;电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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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则中国移动在香港“54元 ” 套餐的新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伴随着国内对于电信市场进行改革的呼声,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于本月联合发布《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表面一看,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但冷静下来分析,消费者在短时间内是享受不到这项改革的红利,甚至有资费水平提升的可能。
究其原因,其一,虽然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数十年,但是在电信市场仍然是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经营局面,这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电信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在这种“寡头垄断” 市场情况下放开价格管制,极易造成三大通信运营商之间的“共谋”。其二,电信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高昂的进入成本和严苛的准入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自由竞争市场的形成。一般资质的投资者难以获得电信业经营牌照,这都造成了社会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无形壁垒,大大迟滞了电信行业的市场化。以上种种都造成了电信行业垄断局面迟迟不能破解,资费水平居高不下。
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电信行业的垄断局面是国有企业改革在电信领域的遗留问题,因此解决以上难题,让电信行业真正实现市场化需要我国政府运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引导市场力量进入,主要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
内部从改革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着手,纵观我国电信企业的改革,无论是邮电分离还是后来的“三网融合”,新进入或者重组而成的电信企业都是国有企业,结果重组只是打破了厂商表面的垄断,但是实质上还是国有股权控股,没有形成有效的电信竞争市场,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电信业的有效竞争必须基于不同利益主体,不能回避产权单一这一问题,所以为了解决产权单一,促进资本来源多元化,我们必须从以下着手:
首先,明确社会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合法地位,解决法律瓶颈。我国法律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合资运营商都应有至少51%的股权属于国有,也就是社会资本最多只能占到49%,因此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建立民营电信运营商是不可能的,因此想要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电信行业就必须修改相关法律规定,放宽这一限制,保障“通道”畅通;其次,政府应出台政策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限制,甚至给予补贴和优惠,促进电信业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多元产权下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建立电信产业的多元投资主体、引进社会资金对促进电信业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外部改革围绕降低电信行业的进入成本和渐次降低准入限制两方面着手:首先,对于电信行业高昂的进入成本,在此建议国家出资为主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建立国有资本控股的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公司,此公司相对于电信业类似于“山东高速[0.34% 资金 研报]集团” 之于交通运输业,不参与运输,只是提供运输的通道。同样,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公司不直接参与电信行业的运营,只是提供电信行业所需要的各种基础设施、通讯网络、卫星基站以及对这些设施进行定期更新与维护,以实际运行成本价格加成一定的合理利润(此价格的确定需要严格的论证以及听证) 出租给各电信经营公司,解决高昂的固定成本投资。此外,还可以加大对于民营电信运营商的税收优惠,提供人员培训补贴,促进其成长,这样就可以给社会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其次,针对以前的许可证制度,我们应该简化许可手续、放松许可要求,设置一般性许可,不特别明确许可内容,满足一定的要求即可获得许可进入经营。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电信业改革的深入,竞争会不断加剧,诸如“流量过期清零”以及漫游费、增值费等霸王性条款会渐渐消失在电信业历史舞台中,电信业改革任重而道远 ,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自己的“54元”套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