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多数干部应当按规定逐级提拔,但特殊情况下对个别优秀干部予以破格提拔,既符合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关键词:破格;干部;防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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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干部应当按规定逐级提拔,但特殊情况下对个别优秀干部予以破格提拔,既符合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破格提拔干部工作不透明、不规范、不严格,甚至“破格”变“出格”,违规破格提拔干部,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广受社会各界的质疑和诟病。
大多数干部应当按规定逐级提拔,但特殊情况下对个别优秀干部予以破格提拔,既符合干部成长的特殊规律,也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破格提拔干部工作不透明、不规范、不严格,甚至“破格”变“出格”,违规破格提拔干部,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广受社会各界的质疑和诟病。
什么条件下才能“破格”
按照新修订的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可以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干部“特别优秀”,二是“工作特殊需要”。
“特别优秀”,是指干部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工作特殊需要”,是指应当符合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等三种情形之一。除此之外,一律不得破格提拔。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新《条例》删除了原来《条例》“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中的“年轻”一词,说明能否破格提拔与干部的年龄大小无关,破格提拔不再是年轻干部的“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