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移动公布公告显示,前三个季度中移动集团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为1763亿元。改革后,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而此前差距在12倍左右。
关键词:薪酬改革;薪酬;股权激励;改革;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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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邱玥
进入2014年末,对于部分央企负责人来说,今年年底的薪酬收入或许不如往年。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关乎公平正义。作为薪酬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目前,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央政治局会议已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简称《方案》),自2015年正式实行。“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历来被认为是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之一。”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说:“此次《方案》由中央直接研究决策,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作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企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来加以考虑和部署,意义重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改革后多数央企负责人薪酬将有所下降。
薪酬究竟有多高
“目前副部级公务员的年平均薪酬水平大致是10多万元,而部分央企负责人的年薪酬水平达到100多万元。后者是前者的10多倍,两者收入差距偏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说。据刘学民透露,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至3倍,显著偏高。
“此外,与城镇在岗职工的收入相比,央企负责人年薪也显著偏高。”刘学民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国企负责人试行年薪制初期,薪酬大约为12万元,是同期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多倍。近年来,央企负责人年薪酬水平大约是同期全国城镇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474元的二三十倍。
苏海南指出:第一,国有企业中,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的高管薪酬是“两高加不顺”:部分人薪酬偏高,少数人过高,中型企业或下属企业高管薪酬高于大型企业或集团公司高管,薪酬关系倒挂。浦东发展银行出现了一种情况,董事长、行长由200万元降到170万元年薪,它的职工年薪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董秘的年薪由不到200万元增加到380万元。董事长、总经理下属的薪酬明显高于他们的薪酬。金融与非金融、银行与证券、保险企业之间薪酬关系不顺。小银行大部分资产不多,人员不多,业务量不大,利润不是太理想,其高管的年薪可能达到400万元,甚至600万元。已经进入到世界前五名的国有大型银行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只有160多万元或170多万元,这又是一个明显的倒挂。
第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参股企业,尤其是国有参股金融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高管薪酬是“三高加不顺”,不少人偏高,部分人薪酬过高,少数人畸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2007年年度收入为6600多万元。这个水平大大超过了其他国企的水平。
“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央企高管是看成企业家还是政府官员没有明确,从而导致市场化的薪酬标准用在行政任命制的干部身上。”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指出,此次方案与市场预期高度相符,坚持“差异化”,防止“一刀切”,是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一大进步。
如何实现差异化
此次改革方案的一个重点就是实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苏海南指出,“差异化薪酬”要结合两方面来考量:一方面是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功能类别和性质来考量,以形成高管薪酬制度的不同定位。比如,要区分是国有独资企业还是国有股份公司,是国有资本绝对控股还是参股,企业在所在行业是垄断地位还是非垄断地位,是公益性国企还是竞争性国企,确定高管薪酬制度时应该据此有所区别。另一方面是根据企业高管的身份及其选拔任用机制的差异,来区别确定其薪酬。比如,国有企业中许多高管具有官员和准官员的身份,基本都是行政任命。对这些高管,就不能按市场价位高水平定薪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水平在综合考虑企业职工、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城镇单位负责人等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参考一些国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相对水平来合理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此次改革方案将目前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增加任期激励收入的目的是引导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企业长远发展,防止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
据了解,基本年薪是根据上年度中央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确定。不同企业任职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原则上确定相同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不超过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两倍。设置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目的是体现企业经营难度及其负责人承担的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等方面的差异。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的不同等次确定,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年度或任期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与现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邱小平透露。
李锦指出,这次改革坚持差异化薪酬制度。行政任命和市场选拔,不同的高管选拔任用机制分别匹配不同的高管薪酬决定机制,强调把高管薪酬和高管的绩效与任期所作出的贡献紧密结合起来。在初次分配里更好地体现兼顾效益与公平,把公平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